甘肃一家长质疑校服质量被拘留7天!最新进展:警方道歉发表时间:2025-09-06 23:37来源:西部时报 ![]() 据媒体报道,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的邓先生,因在网上发布视频质疑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被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7天。法院二审判决警方行政拘留决定违法,需赔偿3237.08元。 9月6日,邓先生表示,自己已经拿到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 ![]() 2023年,邓先生6岁的儿子涵涵入读盘克镇中心小学。收到校服后,他发现标签标注的成分是100%聚酯纤维,“摸起来感觉质量不太好,我没有看到质检报告,担心校服存在安全问题”。 多方沟通未果后,2023年12月,邓先生在网上发布了第一条视频《质疑校服质量安全和校服乱象谁监管》。数日后,他收到了质检报告,“报告显示校服面料成分为聚酯纤维94.9%和氨纶5.1%,与标签标注成分不符,且夏季校服棉含量低于国家标准,但甲醛含量没有问题”。 但邓先生仍对校服质量及质检报告存在疑问,于是再次发布视频《时至今日,问题校服仍然未被召回》。随后,兆春服装厂向宁县公安局报案,邓先生被行政拘留7天。 2024年1月,邓先生向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宁县人民政府维持原决定。2024年4月,邓先生向法院起诉宁县公安局和宁县人民政府,请求撤销处罚。一审法院认为,其发布质疑视频(含“存在甲醛等有毒物质与客观实际不符”内容),虽校服确有质量问题,但维权应通过正当途径,而非在网络发布不实信息等,最终驳回其诉讼请求。 随后,邓先生继续上诉。二审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显示,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和宁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确认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违法,宁县公安局赔偿邓先生3237.08元。 9月6日,邓先生称,他已经收到宁县公安局出具的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安局向其道歉,表示此次事件为“工作上处理不到位”。邓先生表示:“就希望这件事尽快过去,我能得到一个清白(就好了)。”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王宇豪 | 审核:嘻嘻 END ![]()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发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http://www.westtimes.cn/h-nd-7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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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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