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家暴情形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发表时间:2026-03-03 18:30作者:西部时报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表示,《民法典》规定的30天离婚冷静期,适用于所有协议离婚情形。然而,当家暴受害者与施暴者已达成离婚协议,也仍需等待冷静期届满,才能办理离婚登记。这其间,可能面临施暴者反悔、威胁报复等二次伤害风险。


全国人大代表方燕:让法律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国际在线


家暴受害者为绕开冷静期,往往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存在立案、举证、审理等多个环节,耗时久、流程繁琐。因此,需重新审视在家庭暴力情形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合理性与适用性。


为此,方燕建议,从完善立法、证据认定、程序优化、配套保障等方面推进制度完善。例如,适时修改《民法典》,探索开展试点工作,明确可采信证据清单与核验标准,打通相关单位的数据共享通道。



来源:中国人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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