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男子:在看守所里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发表时间:2025-05-30 16:20作者:西部时报

5月29日下午,40岁的尹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此前,他因“婚内强奸”被羁押了285天,去年这天,正是他走出看守所的日子。因为种种原因,他选择在一年后的这天,正式决定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并要求追责相关办案人员。


在未被关押之前,尹某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对此,尹某表示:去年4月,他还在看守所里时,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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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载明,他于2023年8月18日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濮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28日经濮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本案由濮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尹某涉嫌强奸罪,于2023年10月3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同年11月24日本院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4日本院建议濮阳县法院延期审理,同年4月3日建议法院恢复庭审,同年7月1日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


濮阳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被不起诉人尹某与武某系夫妻关系,自2023年2月份以来因两人感情问题分居,武某提出离婚。2023年7月26日12时许,尹某窜至濮阳县龙城国际东区13楼,在主卧室内对武某实施强奸。去年7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尹某被控强奸关押之前,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


据媒体此前报道,尹母曾介绍,儿子初中毕业后即出外打工。2012年经人介绍,28岁的尹某与邻镇22岁的女子武某认识,两人于次年5月1日举行了婚礼。2015年,全家花了32万多全款在县城给小夫妻买了房。


夫妻俩虽然经常闹矛盾,但还是相继生下3个儿女。2016年长女出生,2018年儿子出生,2022年次女出生。2023年3月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就武某诉尹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随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丈夫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我知道肯定不会回去。”她说,卧室门是关着的,她不知尹某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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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这个“婚内强奸”案,法院经过了两次开庭,都没有宣判。去年7月,濮阳县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去年4月,我还在关押期间时,已经调解离婚了,县城的房子给了武某。”尹某表示,9岁的大女儿跟了武某,7岁的儿子和3岁的小女儿归他抚养。


对于法律文书中所载多次殴打武某被拘留和罚款的事,尹某称:“我没有家暴,武某总是不让我回家,一回家她就报警说我家暴,后来又出了‘强奸’的事,把我关进去了!”


“夫妻一场,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出看守所一年来,我们再没有联系过。”尹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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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王宇豪

审核:溪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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