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强奸案”男子:在看守所里已与妻子协议离婚发表时间:2025-05-30 16:20 ![]() 5月29日下午,40岁的尹某在律师的陪同下,向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检察院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此前,他因“婚内强奸”被羁押了285天,去年这天,正是他走出看守所的日子。因为种种原因,他选择在一年后的这天,正式决定申请国家赔偿33万元,并要求追责相关办案人员。 在未被关押之前,尹某妻子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对此,尹某表示:去年4月,他还在看守所里时,已与妻子协议离婚。 尹某是濮阳县徐镇镇前九章村人,初中文化。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载明,他于2023年8月18日被濮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经本院批准逮捕,次日被濮阳县公安局执行逮捕,2024年5月28日经濮阳县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本案由濮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尹某涉嫌强奸罪,于2023年10月30日向本院移送起诉。同年11月24日本院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3月4日本院建议濮阳县法院延期审理,同年4月3日建议法院恢复庭审,同年7月1日申请撤回起诉,同日濮阳县人民法院裁定同意撤回起诉。 濮阳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认定:被不起诉人尹某与武某系夫妻关系,自2023年2月份以来因两人感情问题分居,武某提出离婚。2023年7月26日12时许,尹某窜至濮阳县龙城国际东区13楼,在主卧室内对武某实施强奸。去年7月,濮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认为本案现有证据不足,达不到起诉条件。被害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濮阳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濮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据媒体此前报道,尹母曾介绍,儿子初中毕业后即出外打工。2012年经人介绍,28岁的尹某与邻镇22岁的女子武某认识,两人于次年5月1日举行了婚礼。2015年,全家花了32万多全款在县城给小夫妻买了房。 夫妻俩虽然经常闹矛盾,但还是相继生下3个儿女。2016年长女出生,2018年儿子出生,2022年次女出生。2023年3月1日,濮阳县人民法院就武某诉尹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随后进行了公开审理。 ![]() “强奸”发生在2023年7月18日。武某称,丈夫尹某有县城里房子的钥匙,“我不知道他在那里,我知道肯定不会回去。”她说,卧室门是关着的,她不知尹某在里面。 ![]() 据介绍,这个“婚内强奸”案,法院经过了两次开庭,都没有宣判。去年7月,濮阳县检察院撤回了起诉。 “去年4月,我还在关押期间时,已经调解离婚了,县城的房子给了武某。”尹某表示,9岁的大女儿跟了武某,7岁的儿子和3岁的小女儿归他抚养。 对于法律文书中所载多次殴打武某被拘留和罚款的事,尹某称:“我没有家暴,武某总是不让我回家,一回家她就报警说我家暴,后来又出了‘强奸’的事,把我关进去了!” “夫妻一场,事情闹到了这一步,出看守所一年来,我们再没有联系过。”尹某说。 END 来源:极目新闻 编辑:王宇豪 审核:溪溪 ![]()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发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https://www.westtimes.cn/h-nd-5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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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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