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施行“城市公厕新规”:男女厕位比例1∶2!发表时间:2025-08-02 21:10 ![]() 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1…… 8月1日起,《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其中第二十一条对城市公厕男女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全国的地方立法中,甘肃是目前明确规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 那么,这个男女厕位比例是如何确定的?甘肃又为何要出台这个规定呢? “《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从立项到出台,共历时两年多时间,具有七大亮点,充分回应了社会关切的一些问题,比如针对目前存在的公共场所女厕排队现象严重的问题。”甘肃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说。 《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2023年列入甘肃省人大立法调研项目,2024年列入立法预备项目,2025年列入立法审议项目,于2025年5月28日由甘肃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2,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1。 ![]() 那么,这个男女厕位比例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2016年发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中规定,在人流集中的场所,女厕位与男厕位(含小便站位)的比例不应小于2:1。在实际规划和建造中,仍有大量达不到这一标准的公共厕所存在。”甘肃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因此,这一次《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并就男女厕位比例进行了明确。 该负责人介绍,在全国的地方立法中,明确规定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目前仅有甘肃省。 “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建设基础设施时,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甘肃省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也就是说,增加公厕女厕位,要从设计、建设时做起。 该负责人介绍,虽然以前有《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但这并非强制性文件,而《甘肃省妇女权益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了男女厕位的比例,这就有法可依了。 “我们将充分宣传该条例,让社会各界都知晓,以后公厕的规划、建设,如果不符合要求,那么,人人都是监督者。”该负责人说,《甘肃省妇女权益保护条例》也明确规定,如有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王宇豪 | 审核:嘻嘻 END ![]()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发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https://www.westtimes.cn/h-nd-66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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